2024-11-18 15:51 来源: 仁怀市交通运输局 分享:
出租车是城市形象的名片,在方便市民出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。然而,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参差不齐,违规拼客、拒载等现象时有发生;近日,仁怀市交通运输局开展规范出租车运营行为专项行动,取得了一定成效。
案件1
2024年6月17日,接到乘客投诉,在2024年6月17日15时左右,乘客乘坐贵CUC0**号牌出租车,在从朝阳医院行驶到城南小学过程中,驾驶员未按照规定征求第一乘车人意见就擅自拼客。经仁怀市交通运输局调取该车车载视频核实,该乘客投诉内容属实。
驾驶员的行为已违反了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第二十三条第十项之规定,按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,给予罚款 200 元的行政处罚,按《贵州省出租汽车驾驶员和单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》第二十八条,对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扣5分、贵CUC0**号巡游出租车道路运输证扣5分。
案件2
2024年7月4日,接到乘客投诉,在2024年7月3日21时左右,乘客乘坐贵CUE0**号牌出租车,在从茅台医院行驶到风情街过程中,驾驶员未按照规定征求第一乘车人意见就擅自拼客。经仁怀市交通运输局调取该车车载视频核实,该乘客投诉内容属实。
驾驶员的行为已违反了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第二十三条第十项之规定,按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,给予罚款 200元的行政处罚,按《贵州省出租汽车驾驶员和单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》第二十八条,对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扣5分、贵CUE0**号巡游出租车道路运输证扣5分。
案件3
2024年7月10日,接到乘客投诉,称在2024年7月10日,乘客乘坐贵CUA4**号牌出租车,在从惠邦二号门行驶到葡萄井过程中,驾驶员未按照规定征求第一乘车人意见就擅自拼客。经仁怀市交通运输局调取该车车载视频核实,该乘客投诉内容属实。
驾驶员的行为已违反了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第二十三条第十项之规定,由于驾驶员未按照规定限期接受调查处理,不服从管理,仁怀市宏懋晨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对该驾驶员作出解聘处理。
仁怀市交通运输部门温馨提示:广大游客和市民,如遇出租车拒载、甩客、不按计价器收费、强行拼客、绕路行驶、公交车不按照站点停靠和规定线路行驶,网约车线下揽客、乱收费加价、拒载等行为,请及时举报投诉,投诉电话:0851-22220579。
作者:梁佳佳
一审:郭 松
二审:赵文华
三审:李 聪
终审:张建军